今天在博客上读了汪老师的<用科学应试推进素质教育>,感慨很多,不禁想起前阶段编拟试卷的一个插曲.
江老师正在编写数学第十册的期末试卷,为其中的一道应用题的内容而犹豫不决.我提议出关于"求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的内容".如:"小林计划每3天做一张手抄报,每7天写一篇作文.如果今天这两件事一起做,那么,几天后,这两件事又会中同一天做." 这一题比之三年级数学竞赛中的那一题还要简单.[三年级数学的竞赛题是:"小林计划每2天写一篇日记,每3天画一幅画,每一星期写一篇作文。假如5月1日(星期一)这三件事一起做,那么,下一次这三件事在同一天做的是( )月( )日,星期( )。"]
江老师说,这类题型在课本及练习册中没有出现,有出现也是打星号的题目.我们的老前辈也善意地提醒我们:打星号的题型不要考.我们只好不敢"越雷池"了.
后来,我一直思考这个问题,考试要考什么?为什么而学习?难道学习最大公约数与最小公倍的内容仅仅是为以后学习约分和通分吗?应用学过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不是学习的目的吗?
这是教材的错还是老师的错?